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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-03-08 访问量:377
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
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
内普法办〔2020〕 2 号
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网络在线
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盟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,满洲里市、二连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,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、高校工委、国资委:
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司法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,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,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司法厅决定,充分利用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网络化、便捷化、实用化等特点,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对象
除特殊部门和聘用制工勤人员之外,全区各级党政部门、立法部门、司法部门、人民团体、教育机构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中央驻区单位的公职人员,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。当年退休人员、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(境)培训人员,经本单位和同级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不参加。
二、学习内容
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(www.faxuan.net简称“法宣在线”,下同)所列学习课程。
三、学考方式
1.日常学法:以“法宣在线”和“法宣在线”手机APP为载体,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,设有专题学习和专题练习,鼓励学员边学边练,充分调动各级公职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性。积分规则方面,根据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,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,每日积分上限为220分,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,即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。
2.年度考试:考试内容为“法宣在线”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,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。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,考试时电脑从题库随机抽题生成试卷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,成绩即时显示。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。自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,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(即2020年3月25日-31日、2020年6月24日-30日、2020年9月24日-30日、2020年12月25日-31日)。未按时参加当季度考试或成绩不合格的,统一安排一次补考,每个季度的第一周是上季度的补考时间(即2020年4月1日-4月7日、2020年7月1日-7月7日、2020年10月9日-10月15日、2021年1月2日-1月8日)。考试和补考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。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,视为当季度学法成绩不合格。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。全年有一个季度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,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,记入个人学法档案,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。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参学参考结果的运用,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、部门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,各地区、部门也要适时根据自身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。